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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一次性告知清单 样本

发表时间:2024-08-31 11:1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行政许可)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和“人防专篇”)
复印件1份

2
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表
原件1份

3
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说明
原件1份

4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复印件1份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行政许可)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原价1份

2
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地质勘察报告或地基基础设计分析说明(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第二条第六款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新建民用建筑不需要提供)
原件1份

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及各栋建筑的首层面积的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1份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行政许可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批文或核准或、备案表
复印件

2
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加盖审图章的全套兼顾人防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
原件1份

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表
原件1份




备注:信用平台和综合窗口录入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行政许可)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拆除人防工程申请表
原件1份

2
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拟建项目红线图
原件1份

3
拆除人防工程按原面积还建方案或补偿方案
原件1份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行政许可)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补偿方案或迁移方案
原件1份

2
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表
原件1份




备注:信用平台和综合窗口录入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一次性告知”清单

(其他行政权力)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申请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
原件3


备注:信用平台和综合窗口录入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建设项目易地建设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次性告知”清单

(其他行政权力)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房屋竣工验收测绘成果(多测合一)
复印件1份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次性告知”清单

(其他行政权力)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申请人自备,一式一份,原件)
原件1份

2
各批次《人防防护设备进场检查记录表》及合格证
原件1份

3
各阶段《人防工程整改回复报表》
原件1份

4
各阶段“防护设备(门框)隐蔽检查记录表”


5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施工、监理现场自验表
原件1份

6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出厂检测报告和安装检测综合报告
原件1份

7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竣工报告
原件1份

8
各阶段《人防工程隐蔽阶段施工、监理现场自检表》
原件1份

9
各阶段《人防工程隐蔽检查记录表》
原件1份

10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原件1份

11
“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文件(人防工程测量)
原件1份

12
人防工程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电气)
原件1份

13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


14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底纪要
原件1份

15
工程涉及人防内容的变更及需送审变更的相应审查及批准文件
原件1份

16
工程质量保修书
原件1份

1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1份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批

事项办理一次性清单

(其他行政权力)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复印件1份

2
2.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专篇
原件1份

3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开发利用审批申请表
原件1份



备注:信用平台和综合窗口录入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表、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

“一次性告知”清单

公共服务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行政许可共需材料30份,减少15份,占比50%

其他:共需材料32份,减少10份,占比31.25%



联系电话:0818-2674786   
联系地址:达州市高新区长盛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