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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新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3-08-03 23:51

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一、事项名称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实施主体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五、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

六、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办结

八、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九、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十、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十一、申请条件

该工程该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

十二、禁止性要求

无拆除人防工程还建方案或补偿方案,不得拆除

十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四、申请材料

1.四川政务服务网申报

材料名称

材料属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及规格

电子材料格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拆除人防工程申请表

表单

原件

纸质

1份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由市规划局核发的拟建项目红线图

批文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jpg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由市规划局核发的拟建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批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因土地整理需拆除人防工程的,须提供征地或土地整理批准文件

批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拆除人防工程按原面积还建方案或补偿方案

其他

原件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窗口现场申报

材料名称

材料属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及规格

电子材料格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拆除人防工程申请表

表单

原件

纸质

1份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由市规划局核发的拟建项目红线图

批文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jpg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由市规划局核发的拟建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批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因土地整理需拆除人防工程的,须提供征地或土地整理批准文件

批文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拆除人防工程按原面积还建方案或补偿方案

其他

原件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十五、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办证和送达

十六、审批结果

《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同意拆除XX人民防空工程的批复》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中介信息

十九、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联系电话:0818-2674786   
联系地址:达州市高新区长盛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