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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表时间:2023-08-03 23:49



电话

李常平、侯宝怡,咨询电话:0818-2180258

达州市政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04-106

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名称及要求及份数

1.各批次《人防防护设备进场检查记录表》复印件或原件1份)

2.工程涉及人防内容的变更及需送审变更的相应审查及批准文件(原件1份)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原件1份)

4.各阶段《人防工程隐蔽检查记录表》(原件1份)

5.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竣工报告(原件1份)

6.人防工程竣工图(建筑、结构、水、风、电)(原件1份)

7.各阶段“防护设备(门框)隐蔽检查记录表(原件1份)

8.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安装检测综合报告(原件1份)

9.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成果报告(房屋竣工建筑面积和房屋竣工产权面积)(原件1份)

10.各阶段《人防工程隐蔽阶段施工、监理现场自检表》复印件或原件1份)

11.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

12.各阶段《人防工程整改回复报表》(原件1份)

1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复印件或原件1份)

1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底纪要(原件1份)

15.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1份)

16.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或原件1份)

1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施工、监理现场自验表复印件或原件1份)

办理方式

R 场办理       R 网上办理

送达方式

R 场领取      R    

承诺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一次性告知情形

                        £1电话咨询告知:简单事项口头一次性告知,相对复杂事项,按书一次性告知内容,以电子档

的形式推送给咨询人;

£2.现场咨询告知:按上述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

£3.现场办理告知:对符合规定条件能即时办理的必须立即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无法受理的,应现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咨询事项的所需资料等;

£4.缺损材料告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按补齐补正材料的规范一次性书面告知;

£5.办理完结告知:申请人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并告知证照有效期、年审时间等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

达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0818-12345


联系电话:0818-2674786   
联系地址:达州市高新区长盛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