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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表时间:2023-08-03 23:40


申请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


窗口经办人

及咨询电话

李常平、侯宝怡,咨询电话:0818-2180258

受理窗口

达州市政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104-106

申请条件

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重要经济目标及其毗连区等)新建民用建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办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因下列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

1.因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基础和结构处理困难或者建设成本很不合理的。

3.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建设项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

4.因建设场址所在区域的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5.场地高差大、地下室墙体一面或多面临空,无法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要求的。

6.防空地下室应建或可建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

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名称及要求及份数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原件1份)

2.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报告及相关技术核定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第二条第六款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新建民用建筑不需要提供)

3.项目总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1份)

办理方式

R 现场办理       R 网上办理

送达方式

R 现场领取       R    

承诺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一次性知情形

£1.电话咨询告知:简单事项口头一次性告知,相对复杂事项,按书面一次性告

知内容,以电子档的形式推送给咨询人;

£2.现场咨询告知:按上述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

£3.现场办理告知:对符合规定条件能即时办理的必须立即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无法受理的,应现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咨询事项的所需资料等;

£4.缺损材料告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按补齐补正材料的规范一次性书面告知;

£5.办理完结告知:申请人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并告知证照有效期、年审时间等注意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

达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0818-12345


联系电话:0818-2674786   
联系地址:达州市高新区长盛路1号